close

剛送完一位長輩,生平第一次如此近距離參與喪事......
生命的消逝只要一瞬間

到一殯前聽說運氣差沒位置的要送往橋頭或屏東
長輩生前疼惜後輩、包容平輩,走後也沒讓我們奔波太多,十分感恩他的照顧~

去摺好幾天的蓮花,發現上午清空的靈堂,下午就換上新名字,這波疫情真的帶走很多人
靈堂跟冷凍櫃一位難求,公立靈堂比較便宜(最貴的才9500)早滿了,
只好到私人的(很小一間就12000,一天還要再收600)
有喪家堆滿花籃、蓮花塔、罐頭塔、金條塔跟成對舞獅,只剩一小條走道可過
處理過多位親人喪事的長輩說第一次見到這情形

竟然如此滿 (1).jpg
每天都有好多人發傳單,飲料店說一杯也送,也有兜售玉蘭花者

竟然如此滿 (2).jpg
看來生意真的很競爭~

竟然如此滿 (3).jpg
年紀增長後,這事會繼續出現,是該學著點,也想想自己後事該如何處理
畢竟先走的人不一定是長者
有地政士事務所放相關業務傳單,親人離世真的很多事要辦

親人往生相關 (1).jpg

親人往生相關 (2).jpg

親人往生相關 (3).jpg
親人往生相關 (6).jpg

親人往生相關 (4).jpg
當初院方人員說死亡證明不能多開要一次開足夠辦到一半發現不夠用,好險證明可以多開立
到區公所戶政辦除戶後才能做後續更多步驟(禮儀公司要我們先把長輩戶頭內的錢處理好再去除戶)
我們親自辦的是勞保的家屬死亡給付喪葬津貼,同一家屬死亡,有多位勞保被保人的家屬時,只能由一位勞保被保人請領,通常是由勞保薪資高的那位申辦。
可以在除戶時順便申請,因為沒一起辦,所以我們就線上辦理。(要有讀卡機跟自然人憑證)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家屬死亡給付喪葬津貼。

二、給付標準:
按家屬死亡當月起之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月投保薪資有上限,45800元,最高能領到137400元),依下列標準發給:
(一) 父母或配偶死亡:3個月。(二) 年滿12歲子女死亡:2.5個月。(三) 未滿12歲子女死亡:1.5個月。

補充
一、於勞保局核定發給前如有2人以上提出申請,勞保局即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30日內完成協議。
二、無法協議者,喪葬津貼以其中核計之最高金額平均發給

網址:我的E政府-申辦服務-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辦 (www.gov.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瑞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