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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的新聞,一家七口月領七萬多補助,隨便一猜還真是低收入戶
(以平均一個人可以領到一萬來推的~當中只有三個是孩子)
新聞剛出來都是同情,沒有逆風勇者,
接著有媒體提到社工發現這家人拿到物資後,會有變賣現金情況,
且訪視也看見孫子有ipad,死者女兒還有3支手機
(可用3C卻不會打掃......也常買外食不煮飯,住新竹物價很低的地方嗎?)
不同聲音也出現了~(也有可能是被拐去買吧?)
有辦法拿到低收證明,學費、健保、國民年金、營養午餐等應該都免繳,
剛剛看到港醫手冊,看病也是免錢(其他醫院應該也是),
比起一時困頓卻因沒有身障手冊而無法辦中低收證明的人來說,生活的確好過許多~
某位前同事讀文化大學,她提過因為開家具行的父親有身障手冊,所以學費很便宜
(那時沒深入問有無中低收或低收證明......)
(她從高雄北上求學後就定居台北,我是南下讀書畢業回台北工作後嫁到高雄)
另一新聞是窮到剩100元無力辦後事,夫猝逝妻伴屍5日,
我猜他們就是沒有身障手冊,
印象中65歲以下會被當成可工作人口,一般人想申請中低收沒那麼簡單的~
所以個人只會捐款給沒手冊的,而且救急不救貧~(畢竟老娘也不富裕)
不過在下沒拿蘋果機也沒買平板、智慧型手機五年多才換一隻,根本是沒證明的貧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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